普及诚信
普及电子商务
符合条件的内贸企业可获得东莞市
政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
价值
50%
的补助;
东莞市中小企业网报道(一)
东莞市中小企业网报道(二)
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莞注册和依法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
个体工商户
2、填报《东莞市中小企业(内贸)电子商务应用专项
资金申请表》
3、签订两年的电子商务服务合同
符合条件的外向型企业可获得(东
外经贸〔2009〕77号文)东莞市企业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50%
的补助,最高
可达
15万
;
东莞财政局报道
中小企业网外贸补助报道
申报对象及条件:
1、自营出口企业: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2、委托出口企业: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自主取得出口订单,并通过代理或收购 等形式委托我市外贸公司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
公司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请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东莞市国际商贸平台确认开通服务)
东莞市国际商贸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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